美國的交通法規和台灣大同小異,但有一些特殊規則是台灣所沒有的。如果看到路旁立著一支紅底白邊的八角型標示牌,上面寫了白字的「Stop」,這就是「Stop Sign」。「You always have to stop at a stop sign.」,跟紅燈一樣,在美國開車時只要碰上Stop Sign,就一定要「完全停車」後才能通行,而且連「rolling stop」都會被視為沒有完全停車而開罰。

 

Stop Sign

 

  2012416NBC SanDiego報導了一則新聞Man Uses Physics to Fight $400 Traffic Ticket」,美國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(UCSD)的一位物理學家Dmirti Krioukov撰寫一篇論文報告,為自己「在先停再開的標誌區沒有停車」的罰單辯護。這篇題目為「The Proof of Innocence」的報告內容,不僅按照論文格式,而且物理公式、分析圖表俱全,並成功說服法官撤銷了這張400美元的罰單,於是「物理打敗罰單」的故事便傳了開來,成為茶餘飯後令人津津樂道的趣聞。

 

  回到當時的案發現場,Dmirti Krioukov駕車行經Stop Sign時,被警察認為沒有完全停車而開了罰單。當時道路有兩條車道,在他車身較短的Toyota Yaris和警察之間,還有另外一輛車身較長的車子,且兩輛車幾乎同時通過Stop SignDmirti Krioukov以四頁篇幅的物理論文向法庭證明,由於另一輛車的遮擋,即使自己停了車,卻仍然存在讓警察誤認為沒有停車的可能性。

 

  這篇論文很早就被公布在科學論文預印本網站arXiv.org原文)上供人下載。以下就讓我們來瞧瞧Dmirti Krioukov是如何論證自己是無罪的吧!

 


 

等速移動中的物體,怎會有「速度變化」?

 

  論文首先以火車進站為例,乘客在月台上觀察火車從遠方駛近,火車距離很遠時,看起來幾乎像是不動的,但當火車通過月台,乘客感受到的速度則非常快。雖然火車行駛的直線速度不變,但月台上的乘客卻會觀察到不同的速度感受。

 

Fig.1

Fig.1

 

  還原案發現場,如圖Fig.1】,警察(O)站在距道路(L)的垂直距離為r0處觀察一通過Stop Sign(S)的車輛(C)。與火車進站的例子相同,警察觀察駛近的車輛時也會感受到不同的速度變化,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覺呢?因為實際上警察所觀察的並非車輛沿著道路行駛的直線速度v,而是車輛行駛在道路上相對於O的角度α變化率,此觀測物理量即為角速度ω。雖然C的直線速度不變,但當C越駛越近,ω的變化率也越大,於是O就會有「移動速度」越來越快的感覺。

 


 

等速、感覺「速度變化」,角速度ω

 

  設車輛以等速度行駛:


 


  由角速度的物理定義:


 

  正切三角函數與其反函數關係:


 

 

 

  求反正切三角函數的導數:令

 


 


 

  得到:


 

  鍊鎖律:


 

  由以上各項關係式可求ω及繪圖:

 


 

  若車速v0=10m/sr0=10m警察所觀察到的角速度如圖Fig.2】所示,證明了當車輛越駛越近時,警察所感受到的速度感會越來越快

 

Fig.2

Fig.2

 


 

減速、靜止、再加速,角速度ω

 

  考慮車輛以加速度a0v0減速到在S處完全靜止,再以同樣的起動加速度到原來的速度v0的情況。從開始減速到在S處完全靜止車輛行駛的距離為:

 


 

  同樣可求得ω及繪圖:

 


 

Fig.3

Fig.3

 

  曲線在t=0會急遽落到0如圖Fig.3】,車速v0=10m/sr0=10m,加速度a01310m/s2的情況下,警察所觀察到的角速度變化。比較藍色曲線的峰值,若車輛減速與加速過程中的加速度越大,則兩處峰值的時間間距越窄、越接近圖Fig.2】的曲線,說明了如果視線被遮擋,在極短時間差的情況下,警察確實有可能會沒看到車輛曾經完全靜止,於是存在有誤判的可能性。這就是Dmirti Krioukov辯護的立論依據與關鍵。

 


 

在S處附近(t=0),視線被短暫遮擋

 

  當時Dmirti KrioukovToyota Yaris和警察中間,還有另外一輛車身較長的車子一起同時通過Stop Sign(可能是Subaru Outback),如圖【Fig.4】所示,Toyota Yaris的車身長L1=3.81m,可能是Subaru Outback的車身長L2=4.80m。根據Dmirti Krioukov的陳述,當天因為天氣寒冷導致他生病感冒,在接近Stop Sign減速時打了一個大噴嚏,所以剎車踩得很猛,若假設a0=10m/s2會比較符合當時的情況。

 

Fig.4

Fig.4

 

  以S(t=0)為原點,設tp為警察視線被部分遮擋到的時間,tf為全部遮擋的時間,在減速和加速過程中需要的時間則為t’,現在的關鍵就是要比較tptft’

 

  計算tpToyota Yaris車頭進入可能是Subaru Outback遮擋範圍時開始計時,警察所觀察到的行車距離Xp=L1+L2=8.61m

 


 


 

  計算tfToyota Yaris完全被可能是Subaru Outback遮擋住的行車距離Xf=L2-L1=0.99m

 


 


 

  計算t’:圖【Fig.3】,由

 


 


 

  曲線的極大值發生在切線斜率為0

 


 


 


 

  由以上計算得:

 


 

警察的錯覺導致誤判

 

Fig.5

Fig.5

 

  如圖【Fig.5】,雖然Dmirti KrioukovToyota Yaris實際上的角速度是藍色曲線並在Stop Sign「完全停車」,但因為另一輛車的阻擋,警察觀察到的是紅色虛線,沒有看到中間減速停止再加速的過程。警察「錯覺」中所看到的是比較接近紅色實線的情形,於是認為Dmirti KrioukovToyota Yaris是以8m/s的等速度直接通過Stop Sign的,這可能就是警察「誤判」而對他開出罰單的原因。

 


 

總結

 

  根據以上分析,Dmirti Krioukov總結了三種讓警察可能做出誤判的原因: 

警察不是以可精確測量的儀器設備來觀測車輛的線速度,而是以肉眼評估車輛的角速度。

車輛在減速和加速過程中的加速度量值較大。

在時間t=0附近,警察的視線被另外一輛車阻擋了。

 

   Dmirti Krioukov根據這個理論說服了法官,於是「物理打敗了罰單」,物理學家統治世界…… 

 


 

物理學家的詭辯?

 

  乍看之下Dmirti Krioukov的論文很有道理,不過再仔細思考,其中的推導是有瑕疵的。若考慮車輛性能,Toyota Yaris從靜止加速到100km/hr,最快需要9.3秒的時間,則可求得加速度:

 

 

  所需的最大加速度約只有3m/s2,不能達到論文中所宣稱的10m/s2,因此很可能Dmirti Krioukov實際上並沒有在Stop Sign處完全停車吧……法官是不是被騙了?Dmirti Krioukov只是做了物理學家最擅長的事情:「假設完美條件」,然後利用物理知識讓法官相信了這樣的可能性,你情我願,如此而已。 

 

  物理學家如何統治世界?見識這個故事之後,我想應該可以這麼說:欺負人家是外行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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